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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时间:2014-09-04  来源:  【 |  | 】  【打印

学员须知

  1、凡来本校学习的学员,均应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学校规定的报名费、学杂费后,方可编班上课;

  2、学费按不同专业标准收取,插班学员收费按每学期上课时间,过半则收半费,末过半则收全费。学员入学前应考虑好自己能否坚持上学,若中途因故退学,在一周以内可退半费,超过一周则不予以退费,任何学员一旦报名,必须是本人学习,不得让他人顶替。  

  3、学校不提供一次性水杯,只供应开水,学员自带水杯。学校不予以保管;

  4、凡在本校学习的学员,各专业学习期满后,如本人需要,均发给毕业证,短训班学习期满发给结业证书;

  5、学员必须尊敬老师,课堂提问需举手征得老师同意后,方可发言,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上课,按时完成作业;

  6、学员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

  7、爱护教学设施,损坏物品需照价赔偿。凡自带电源的教具本校只提供电源使用,本校不负担教具损坏的一切责任;

  8、爱护公共卫生,不可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值班人员要负责当日桌椅摆放、卫生及课堂值日工作;

  9、同学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学、照顾年老学员,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10、学校每年结束时评选一定数量学习成绩突出、热爱集体、团结助人的优秀班干部和学员,并予以奖励。对严重违犯校规、校纪的学员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开除学籍;

  11、所有工作人员、任课教师带亲朋好友听课、插班、旁听均需经学校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上课;

  12、为体现学校对残疾人和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劳模的尊敬,特作如下规定:

  (1)对中科院院士、和省、部级以上劳模实行免费入学;

  (2)对社会残疾人收半费入学。

  西安光机所老年大学

  光机所文明市民学校

  200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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