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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时间:2014-09-04  来源:  【 |  | 】  【打印

西安光机所老年大学 西安光机所文明市民学校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校定名为西安光机所文明市民教育学校、西安光机所老年大学。以下简称为西安光机所两校,于2001年3月正式成立并开学。

  第二条:西安光机所建立两校是西安光机所党委对广大离退休职工的极大关怀,他丰富了广大离退休职工的文化生活,是对离退休职工进行终身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西安光机所创新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是一项福利事业,是非文凭教育。

  第三条:西安光机所两校招生范围主要是对本所离退休职工,实行部分专业补贴,个别专业免费。在招生名额不足时,可适当招收社会中老年朋友,以补充聘用教师等教学经费的不足。

  第四条:两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上级组织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律,结合广大离退休职工和中老年朋友的特点和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注重实效,力求办出品牌、特色。

  第五条:两校的办学宗旨是“以人为本”,通过学习使广大离退休职工、中老年朋友在这里能够找到一种新的精神寄托,适应新生活,从而达到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的目地。

  第六条:两校要以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吸引人,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人,热情周到的服务温暖人,各级领导的关怀、重视和支持鼓舞人为目标,把两校办成广大离退休职工和社会中老年朋友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重要场所。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七条:西安光机所两校是在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委托离退休办公室、所综合办主办,隶属中国科学院、西安老年大学、省、市区文明办领导。

  第八条:本校设:名誉校长、校长、常务校长、副校长若干人,并由以上人员组成校委会。校委会人员变更,由所党委确定。校委会由校长或常务校长主持,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听取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教学计划,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由校长,常务校长、副校长组成办公会议,由校长或常务校长主持,不定期召开校办公会议,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选审教材、聘请教师、招收学员等负责处理学校日常工作。

  第十条;两校设立办公室,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具体承办两校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各教学班级,设立班主任、班长并成立班委会。班主任、班长由学校工作人员兼任或由该班学员中产生,负责该班的教学计划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和任课老师及两校的联系。

第三章  学科和学制

  第十二条: 根据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和本校的实际条件,特设以下学科:

  1、书画艺术类:书法、国画是祖国特有的传统文化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内涵十分精深,是老年人强身健脑,陶冶心灵的理想学科,分基础班,提高班,研究班三个层面,学制分别为一年、二年、三年。

  2、文娱体育类:设形体舞蹈、模特、声乐合唱、钢琴、电子琴、艺术团(合唱、舞蹈、模特、乐器)、拳剑班等,学制半年到二年。

  3、卫生保健:文史、工艺枝术、烹饪、电脑、外语等专业     。根据生源情况,常年招生,额满开班,学制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以上学科、学制均系指导性的,在实际执行中可根据中老年人的特点,因时、因地的灵活掌握。

  第十三条:凡属一年以上学制的学员,修业期满考核合格者,发给西安老年大学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本校均实行春、秋季招生制,中途插班者亦应予接收。

  第十五条:校历: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第一学期:从3月1日至6月中下旬上课,7月1日至8月30日放暑假;第二学期;从9月1日至12月中下旬上课,12月底以前放寒假。

  第十六条:课时:专业课,每一学期(即半年)上课16周,每周1-2次,每次二课时,个别课程可灵活掌握,按季收费,可连续上课。

  第十七条:为了活跃学员生活,除课堂教学外,还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校外现场教学,文化体育等活动,如校外写生,参加社会公益演出等等。以增加学校对广大学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四章  教学原则与方法

  第十八条:本校的教学原则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实施教学,即广大学员想学什么专业,就开什么专业。

  第十九条:本校的教学方法是:除遵循一般学校的基本教学方法外,必须适应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主要掌握以下几点:

  1、突出重点,少而精,一次讲授知识覆盖面不宜过宽,重点突出,力求当堂理解消化;

  2、从多数学员的实际出发,兼顾文化程度差异的学员;

  3、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相结合,突出实用性;

  4、充分利用课堂讲评,学习成绩展示等形式,以肯定学员的学习成绩为主,增强激励学员的学习信心和积极性。

第五章  考核与表彰

  第二十条:考核学员成绩的主要目的是:肯定学习成绩,激励继续学习的积极性,了解掌握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一是交作业和作品的数量与质量;二是期未交学习总结或心得体会以及广大学员对本人的反映情况。

  第二十一条:为了鼓励学员重视学习,取得较好的学习成绩,建立优秀班干部和优秀学员评比表彰制度。

  第二十二条:凡经班级民主评议并经学校批准获得优秀班干部或优秀学员荣誉者,每年年底由学校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  教师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本校教师来源主要是聘请学识造诣较深的,社会知明度较高,具有任教经验的离退休教授、老专家。并根据实际与可能聘请一部分在职的中青年教师、专家以及有一技之长的专家兼课。此外还可在本所离退休人员中选拔一批有一技之长的离退休同志以及在本校研究班毕业学员中选拔一些成绩优秀的学员任教。逐步建立和壮大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实行老、中、青结合,以适应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根据各专业班教师的职称,教学水平付给讲课酬金(含交通费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那些个别教师素质较差,讲课技能欠缺,学员意见较多的任课老师,可采取适当的传达方式,加强沟通交流,促其改进,或停聘。

  第二十六条:授课教材根据不同专业课程设置,由任课老师推荐学校确认后选用,原则上选用已出版的教材,如特殊需要,可请老师编写讲义。

第七章  经费来源

  第二十七条:本校经费主要由西安光机所事业费预算和西安光机所创新文化经费给予一定支持,通过招生收取一定学费作为补充,同时提倡鼓励学校向本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筹集办学资金。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2001年3月1日实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由西安光机所离退办、所综合办、两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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